中方妥协以满足泰国需求:换长质保和完善服务取代现金赔偿
一台德国制造的发动机险些让一份价值十亿美元的生意化为泡影,而中方通过一项让步协议令这笔生意重获生机。2026年9月,在香山论坛期间,中泰两国正式签署了关于S-26T潜艇的最终协议。虽然泰方原本要求的2400万美元现金赔偿未能实现,但换来的却是长达八年的超长质保以及一整套备件、培训和模拟器服务。这看似是中方的退让,但实际上对于双方来说,这是一种皆大欢喜的收尾之局。
要理解这一切的背景,需追溯到泰国海军的焦虑。周边东南亚国家纷纷拥有潜艇,越南有基洛级,马来西亚有鲈鱼级,新加坡的218SG也在增加,甚至印尼的老209潜艇仍在服役,唯独泰国在泰湾缺乏一艘可供作战的潜艇。皇家海军经历了十余年,却始终未能完成这项采购,直到2015年才决议开始招标,最终选择了中国船舶重工的S-26T方案,基于039B型改进,具备不依赖空气的AIP推进系统,并且价格远低于欧洲同类产品。2017年,首艇合同签署,后续再追加两艘,合同总价接近10亿美元。
但问题出现在动力系统上。合同明确要求使用德国MTU公司生产的396型柴油发动机,这款发动机在常规潜艇领域被誉为“黄金心脏”,泰方希望使用此款。然而,德国方面因欧盟对华武器禁运拒绝了出口许可,导致潜艇在半成品状态下搁置。中方提出用国产CHD620柴油机替代,泰国海军最初对此表示怀疑,主要因为缺乏长时间海上验机的记录。由于泰国政府与军方间的意见不统一,这笔订单一度面临被判定为“死刑”的危险。
真正改变局面的并非外交沟通,而是务实的数据。中方提供了CHD620发动机的大量测试数据,并明确指出如果泰方单方面解除合同,已支付款项将不会退还。经过评估,泰国海军发现,违约将使合同金额受到重创。最终,泰方派人实地考察,得到的反馈使军方态度有所缓和,公开表示CHD620在性能上并未逊色于德国产品。
到了2025年9月,双方在北京签署补充协议,约定更换发动机及调整交付时间,并将首艇交付日期定为2028年底。然而,关于补偿款项仍未取得一致。泰方坚持要求2400万美元的现金补偿,认为合同未能按约交付,因此应获得经济赔偿。中方则明确表示不予提供现金,强调德国的断供属于不可抗力,不构成违约,但愿意以其他方式承担履约责任。这一轮拉锯战又持续了一年,终于在2026年9月16日香山论坛期间,中泰防长签署了最终的《S-26T潜艇采购军事援助谅解备忘录及配套补充协议》。
泰方放弃了2400万美元的现金赔偿,中方则承诺提供价值约2470万美元的全面保障服务。这一服务包括将质保期从原来的两年延长至八年,涵盖潜艇本体及主要设备的性能,长期的备件供应协议,确保未来二十年内泰方不会在整艇停摆的尴尬境地中受困。培训体系也一并打包,包括艇员操作、机械维护及全套模拟器的建设,一切由中方负责搭建。为确保CHD620发动机的兼容改造、系统集成及海试等环节穿插完成,交付周期也延长至四十个月。
泰方关注的是短期利益,而中方则放眼长远。收回2400万美元现金虽然看似可行,但一旦花完就无痕迹。而八年的质保和全周期服务包则意味着潜艇服役后的维护、安全升级、备件供应都将依赖于原始供应商的技术,维持在同一条技术线的发展。若泰国海军使用中国提供的动力系统和保障服务,未来的技术升级、弹药、训练和维护等问题自然会顺利进行。
有趣的是,另一笔价值21亿美元的护卫舰采购项目中,泰国海军因要求核心设备必须从欧美采购,导致中方主动选择退出。这表明中方对泰国军购模式的理解愈加细致,宁愿将重心放在潜艇项目上。对比巴基斯坦的情况:2015年,巴方签署了与中国全套动力系统的合同,而泰国选择指定西方发动机则导致潜艇建造延误。潜艇项目的坚守与护卫舰项目的放弃,正是中方在对泰国需求的深入考量下做出的明确决策。
目前,泰国已为该潜艇支付了77亿泰铢,占合同总价的63%,但潜艇的建造进度依然停在64%。在任何国家的国防审计中,前期资金已投入却未交付的情况都难以交代,急于完善合同的泰方显然也在为纳税人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。中方在此时的妥协与多方服务,旨在进一步巩固与泰国的合作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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